危险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城市运行的众多领域,作用不可或缺。
与此同时,因其所具有的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固有特性,在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,极易造成人身伤害、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。
为深刻吸取通州台湖“7.7”事故教训
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
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
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
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市、区工作部署
组织力量,在辖区范围内
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“打非”专项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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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
成立危险化学品“打非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会同派出所组织召开专项部署会,并充分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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